关于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6年12月21日 11:33
【字体: 大 中 小】
湘经党机〔 2006 〕 109 号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二级单位:
为搞好我委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机关各处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改善工作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机关文明形象,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经委党组同意,决定在我委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二级单位中开展文明处室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处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文明处室”是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经过考核评比,由委文明办命名的荣誉称号。“文明处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组织创建好。处室负责人重视并主管文明处室创建工作,认真制定处室创建“文明处室”的计划和措施,坚持工作目标和文明建设一起抓。处室人员创建意识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文明建设相关资料齐全规范。
2 、队伍素质好。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能积极开展业务知识、相关现代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干部政治思想觉悟高,精神面貌好,业务素质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较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3 、业务工作好。处室全体干部能认真履行处室工作职责,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紧密围绕我委的工作中心开展业务工作。依法办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能圆满完成处室目标管理任务和所承担的职能工作。在服务工业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得到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的肯定,以及基层和企业的认可。
4 、遵纪廉洁好。处室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对处室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和我委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案件,无群众和企业投诉,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5 、团结协作好。处室负责人之间、处室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团结空气浓,风气正。工作顾大局、识大体、协作精神强。
6 、道德风尚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讲公德,树新风,弘扬社会主义高尚情操,不发生有损公务员形象的现象。
7 、文明办公好。处室工作、学习秩序良好,文明用语、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无“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不良现象。室内外无杂物、尘垢,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卫生责任区保持整洁,净化程度达到全委先进水平。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当年不具备“文明处室”的申报资格:
1 、未完成年度目标管理任务和职能工作以及领导交办工作,或贻误重要工作,或行政复议改变原行政决定、行政诉讼应诉败诉的;
2 、发生责任事故或刑事、治安案件的;
3 、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
4 、所属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 、考核评分未达到 80 分的。
三、评比程序:
在文明处室评比工作中, 坚持业务工作与文明创建活动并重,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文明处室”考核评比的程序如下:
1 、各处室对创建文明处室工作进行自查,实事求是地自我测评,写出创建文明活动情况的总结,在每年 7 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向委文明办进行申报。超过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文明处室”评选。
2 、召开委文明办会议,依据处室工作总结、有关工作记录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复核处室自查结果,讨论提出“文明处室” 的推荐意见。
3 、召开委党组会议,讨论委文明办提交的推荐意见,研究确定“文明处室”,正式行文予以命名。
4 、召开全委表彰大会,对文明处室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匾牌 。
5 、文明处室实行届期制,每届两年。每两年由委文明办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继续确认。复查不合格,撤销荣誉称号。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是我委争创文明单位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委树立新形象、实现新目标的重要保障。因此,各处室负责人要把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作为加强处室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机关中形成争创文明处室、争做文明员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委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湖南省经委文明处室考核评分细则
二○○六年三月三十
主题词: 行政事务 措施 通知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6 年 3 月 30 日 印发
录入:陶娟 校对:江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