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市州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06年12月08日 15:24 【字体:
     
  湘政办函〔2006〕18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市州能源消耗
  降低指标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
  根据《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各地区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的批复》 ( 国函 [2006]94 号 ) 要求,为确保全省“十一五”期间单位 GDP 能源消耗降低 20% 目标任务的实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十一五”期间各市州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各市州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 ? 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狠抓节能降耗,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
  二、各市要抓紧确定本地区分年度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并报送省经委 ( 其中 2006 年能源消耗降低指标中单位 GDP 能源消耗降低不得低于 4%) ,省经委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省统计局、省经委每半年向社会公布各市州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完成情况。
  三、省人民政府将对各市州能源消耗降低指标实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省经委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下发。
  
  附件 : l、各市州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表
  
      2 、各市州单位规模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指标计划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章)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能源 指标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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