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经信委在委大会议室专门召开全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会议,布置2016年度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各县市区科经信局、园区产业局、各项目单位企业负责同志及委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湘潭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及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潭财绩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学习了《湘潭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潭财绩发〔2015〕4号)、《关于调整湘潭市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指标的通知》(潭财绩发〔2016〕7号)、《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潭财绩发〔2014〕13号)等文件,重点传达和讲解了绩效自评采用的考评体系、考核方法等。
市经信委副主任叶仕良作了重要讲话。重点指出了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并对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作出几点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到讲求实效,各项目申报监管部门必须严格审查,确保项目资金自评资料的准确及时报送;二是要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三是要注重质量,对2016年度支持的每一个项目如果任何项目实施单位影响了全市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在以后3年内将不予申报国、省、市各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