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15年完成350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的目标。
《意见》规定,凡是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个转企”,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 “个转企”一站式窗口,制定一站式服务指南,按照“即办件”办理。办证过程中发生的工本费和确实不能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本级财政安排经费解决。在办理转型升级为企业中发生的契税、交易手续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税费将可根据实际情况免收、免征或减免等多项优惠政策,转型后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在5年内(2018年底前),可以依法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各类工本费。
在就业培训、社保、金融等扶持政策上,《意见》规定,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其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缴费标准可实行5年过渡。过渡期内,“个转企”单位即可按企业标准缴费,也可按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缴费。
据悉,郴州还将整合就业、产业引导等资金对“个转企”的企业实施财政奖励扶持。新增 “个转企”的企业按照3000元∕个的标准由财政予以奖励。
[供稿:郴州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