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严格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24〕173号)有关规定,经提出申请、市级初审、省级审查等程序,拟启动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向红工业园化工片区)新设立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30日至8月5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申请启动新设立化工园区中与相关要求及规定不相符的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提出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电话:0731-88955381,邮箱:hngxycl@126.com,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邮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