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2〕4号)及《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及2020年度充电基础设施中央奖励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装备〔2022〕163号)要求,湖南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新能源汽车105426辆,补助资金199606.4085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湖南省对上述5家企业进行了财务审查和资料审核,并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审核和检查结果,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常德中车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因申报的车辆数量没达到要求,不予推荐上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共有102984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申请补助资金192759.5657万元,拟推荐申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731—88955383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附件:湖南省2018-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公示车辆信息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