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省级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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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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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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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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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实施网上业务办理。2.收到企业申请及时承办,压减审批时限至15个工作日。3.公开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办理进度。4.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从严查处未经许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利用现场混装炸药作业系统非法生产工业炸药的行为。3.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2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级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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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取消申请许可时“从事配送业务的必须具备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特定的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要求。2.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3.实施网上业务办理。4.收到企业申请及时承办,压减审批时限至15个工作日。5.公开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办理进度。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包括硝酸铵)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3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 |
第二类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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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减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少至1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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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第二、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化学工业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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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压缩审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车间平面布置图。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