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规程的通知》(湘工信原材料〔2019〕68号)要求,现将湖南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2月20日
湖南金磊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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