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公告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gxt.hunan.gov.cn 时间:2018年11月08日 00:00 【字体: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8]68)规定和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两个事项的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举措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2、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118   


    

  附件1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一、事项名称: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准入服务 

  三、责任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处室:安全保密与民爆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4666023 

  四、实施机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以及申报要求,经批准后,及时发放《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和网上公示,在对外承诺的服务时限内完成。 

  2.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 

  3.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信息共享、政策宣讲、行业标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支持民爆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标准评级等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和良性发展。 

    

    

  附件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准入服务实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一、事项名称: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二、改革方式:优化准入服务 

  三、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处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民爆处。联系电话:010—68205381 

  四、实施机关: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优化准入服务实施办法: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收到企业申请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公示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1.严格执行审批流程以及申报要求,经审查后,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企业日常生产行为的监管。 

  3.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信息共享、政策宣讲、行业标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信用评价、标准评级等工作,推动行业自律和良性发展。 

    


主办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网站标识码:430000001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路467号    邮编:410004
备案号:湘ICP备10004984号-4 技术支持: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
值班电话(24小时):0731-88955310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0530号

  • 信访问题服务电话:0731-88955363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关于公布“证照分离”改革具体管理措施的公告

1318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