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发〔2014〕1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湘发〔2014〕13号),设立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委机关有内设机构30个,人员编制237人,2017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22人,离退休人员290人(其中离休人员23人、退休人员267人)。
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3、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拟订全省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6、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订全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7、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9、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全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10、拟订全省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1、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2、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13、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14、承担全省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和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
15、指导、协调全省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16、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计22家,具体包括:
1、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本级
2、湖南省冶金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3、湖南省建材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4、湖南省纺织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5、湖南省石化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6、湖南省机械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7、湖南省轻工行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后勤保障中心
8、湖南省经信委信息中心
9、湖南省工业通信业节能监察中心
10、湖南省信息技术培训中心
11、湖南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12、湖南省无线电监测站
13、湖南兵器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14、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5、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6、湖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17、湖南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18、中南工业学校
19、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
20、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21、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2、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另外,因工作需要,我委设立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系统财务并列入部门预算单位,故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总计23家。
与2016年决算编制单位25家相比,2017年减少2家,异动原因如下:
一是因机构调整,划出3个单位,其中湖南省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办公室划转至省交通厅、湖南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划转至长沙市、湖南省石油化工技工学校下划给浏阳市。
二是因单位性质变化,增加1个单位,即原为自收自支单位的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因变更为差额预算单位,从2017年度开始纳入我委部门决算体系。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共有8张,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报表及数据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94846.89万元(上年89223.80万元),比上年增加5623.09万元;本年支出81152.39万元(上年97967万元),比上年减少16814.61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694.50万元。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3427.9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9.68万元;2017年末结余分配249.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922.25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和省加大对委属职业院校建设发展的投入、中央转移支付的无线电监管经费增长较大等,在弥补了划出3个单位减少收入的情况下仍然有所增长;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划出3个单位相应减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9484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878.08万元,占比76.84%;上级补助收入1981.01万元,占比2.09%;事业收入16313.06万元,占比17.20%;其他收入3674.75万元,占比3.8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81152.3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86.01万元,占比81.80%;项目支出14,766.38万元,占比18.20%。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0万元,占比0.01 %;
2、教育支出50648.55万元,占比62.41 %;
3、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占比2.47%;;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0万元,占比0.01%;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1.69万元,占比6.67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8.39万元,占比0.318 %;
7、节能环保支出59.30万元,占比0.07 %;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059.37万元,占比25.95%;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76万元,占比0.04 %;
10、住房保障支出1663.25万元,占比2.05 %;
11、其他支出1.57万元,占比0.00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72878.08万元(上年68826.60万元),比上年增加4051.48万元;本年支出60,480.12万元 (上年76698.10万元),比上年减少16217.98万元;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619.3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5017.3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和省加大对委属职业院校建设发展的投入、中央转移支付的无线电监管经费增长较大等,在弥补了划出3个单位减少收入的情况下仍然有所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划出3个单位相应减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56.96万元(上年74899.6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01%,比上年减少14842.64万元,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划出3个单位相应减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6283.58万元,占比77.07%;项目支出13773.38万元,占比22.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上年末安排项目经费结转到本年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项)支出0.30万元,年初无预算,系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委属高职院校相关专利项目工作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279万元,年初预算27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4,209.44
万元,年初预算1,981.28万元,预算执行率212.46%,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984.62万元,同时本年省财政追加安排预算2078.64万元,主要用于委属高职院校中的中等专业学生教学、实习等开支,因学生人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支出9,726.48万元,年初预算4,893.65万元,预算执行率198.76%,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3182.04万元,同时本年省财政追加安排预算7252.18万元,主要用于委属技工学校的学生教学、实习等开支,因学生人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15,813.59
万元,年初预算14,345.05万元,预算执行率110.24%,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2243.09万元,主要用于委属高职院校正常运转和发展建设等开支,因招生形势较好,学生人数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50.47万元,年初预算52万元,预算执行率97.06%,因个别培训任务人数比计划数减少导致减少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支出2000万元,年初无预算,系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军民融合重大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7.20万元,年初无预算,系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委属高职院校文体项目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438.31万元,年初预算1,441.35万元,预算执行率99.79%。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26.05万元,年初预算1,006.30万元,预算执行率92.03%,因年初预算安排较为充足加之所属单位人员异动的影响,导致实际缴费支出略少于年初预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1万元,年初预算1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1200万元,年初预算1,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617.97万元,年初无预算,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659.84万元安排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支出684.92万元,年初无预算,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684.67万元安排支出,同时本年中省财政追加预算160万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179.33万元,年初无预算,因部分委属职业院校上年就业补助跨年支付,造成当年支出增加,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59.70万元,同时本年中省财政追加预算121万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47.28万元,年初无预算,系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上报省财政审批后另行追加安排的预算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6.83万元,年初预算0.48万元,预算执行率1422.92%,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6.35万元安排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上年结转结余的食品药品安全奖励经费5万元本年支付。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8.83万元,年初预算106万元,预算执行率206.44%。因当年离休老干部住院人数、次数较多导致费用支出超预算,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23.82万元,同时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支出预算160万元。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2.56万元,年初预算32.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1.43%。因委属事业单位当年离休老干部住院人数、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长,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0.09万元,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支出预算0.38万元。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上年结转结余经费2.40万元本年支付。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59.27万元,年初预算15万元,预算执行率395.13%,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178.90万元。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6.60万元,年初预算250.20万元,预算执行率98.56%,主要用于省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开支,因部分工作延后,少量经费结转到下年支付。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2,754.76万元,年初预算2,702.83万元,预算执行率101.92%,动用上年结余经费259.73万元。主要为委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行保障经费,因人员经费调整导致支出增长。
2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683.37万元,年初预算5,594.03万元,预算执行率173.10%,其中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1262.88万元,省财政本年中追加机关运行经费3413.95万元。
2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508.66万元,年初预算1,49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91%,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101.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专项工作支出等。
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139.50万元,年初预算125万元,预算执行率111.60%,动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14.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支出等。
2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支出3,623.80万元,年初预算425.66万元,预算执行率851.34%,动用了上年专项结转结余经费10713.0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无线电管理专项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项)支出544.86万元,年初无预算,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264.86万元,同时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支出预算280万元。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754.15万元,年初预算758.44万元,预算执行率99.43%。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支出3万元,年初无预算,系本年中省财政追加安排的上年度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项)支出427.85万元,年初预算200万元,预算执行率213.93%,动用了上年结转结余经费257.85万元,系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培训、会议费等支出。
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技术改造支出(项)支出459.04万元,年初预算620万元,预算执行率74.04%,系技改创新专项规划编制、课题研究、项目补助等支出,因部分规划、课题等尚未完成,相应经费需结转下年使用。
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项)支出389.51万元,年初预算420万元,预算执行率92.74%,因少量购买服务项目尚未结算,导致部分经费需结转下年使用。
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32.76万元,年初无预算,系上年结转的委属院校专项技能培养培训支出32.76万元本年支付。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71.25万元,年初预算1,811.74万元,预算执行率86.73%,受单位在职人员异动影响,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92万元,年初预算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基本支出为4628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3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占比56.2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06.0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医疗费、助学金、住房公积金等,占比22.05%;商品和服务支出8298.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等,占比17.93%;其他资本性支出173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占比3.7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6.27万元,年初预算444.9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78.63万元,降幅17.67%;比上年实际下降71.43万元,降幅16.32%。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80.22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6万元,降幅6.96%;比上年实际增加27.42万元,增幅51.93%(主要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安排出国调研任务同比增加较多,导致费用同比增长,单位实际压缩了大量年初安排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支出217.7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下降30.19万元,降幅12.18%;比上年实际下降19.15万元,降幅8.08%;公务接待费支出68.30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42.44万元,降幅38.31%,比上年实际下降79.70万元,降幅53.84%。减支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压减因公出国和公务接待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年总计因公出国(境)组团数4个、因公出国(境)人数14人;公务用车保有量66台;公务接待批次827次,接待人数572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320万元(上年1480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本年支出423.15万元(上年1798.50万元),比上年减少1375.3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896.85万元。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957.2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54.09万元。收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原政府性基金项目先后被取消。
九、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湘财绩〔2018〕3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专门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了自评方案,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委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实施了四个步骤:
一是下发通知,布置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开展现场评价;结合年度报表审计、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委托3家事务所(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入围单位)对全系统所有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现场评价工作,真正做到现场评价全覆盖。
三是认真总结分析自评和现场评价情况,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是资料整理归档。
我委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中包含基础数据表、评价指标及佐证材料;报告对部门基本支出和除专项资金以外的项目支出的管理和绩效情况进行分析;绩效评价个性指标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和具体化;基础数据表填报内容与报告、报表等佐证材料相符;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详实全面;针对评价发现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三公经费情况分析与佐证材料一致且使用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佐证材料一致且未出现超预算开支情况。
我委对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96分。
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
编制数2483人,在职人员2779人,(因机构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部分委属单位存在职人数超出编制人数,但此类情况已经省委、省政府及编制部门认可,故属于在正常人员控制范围内)控制率为100.00%。
(二)预算执行
总体来说,我委执行《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法规情况较好,预算执行规范、高效。预算完成率达到94.39%的较高水平。 单位所有支出均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三)预算管理
2017年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我委系统财务支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财政资金拨付有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严格执行国家、省财政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各单位先后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等相关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及流程,确保“各项经费支出”使用合法合规。
2、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严格遵照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规定,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按要求严格把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否则不予付款,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及我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控接待人数、次数及标准,杜绝无公函无审批接待行为,公务接待费支出进一步下降;对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实行批次计划与预算限额双控,尽力确保批次,经费不突破计划安排。
3、强化重点领域管理
从源头上进行控制,一是对会议实行计划管理,要求各处室提交年度会议、培训工作计划,年度内严格按计划执行;根据工作需要,秉承节约原则,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并严格按照会议级别的经费标准,严控各种会议开支;二是规范公车管理使用,对公车进行集中管理,建立管理台帐,对每台车实行费用单独核算,有效的控制了费用支出;三是规范产业对接活动,采取询价、审价等措施,控制活动支出;四是实行各处室经费限额管理,分处室核算,预警通报,促进各处室合理安排工作,加强费用控制。
4、严格财务审计监督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组织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按时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加强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及时预警,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现象。同时认真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强化预算管理,会同省财政厅认真做好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监督管理。2017年上半年对所有委属单位开展了财务检查,及时反馈了存在问题,并限期在年内整改到位。经了解,各单位整改情况良好。认真组织机关本级及所属单位按时申报非税收入预算,严格遵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应收尽收、及时上缴。
(四)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
2017年全省经信系统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工业稳增长摆在首位,大力推进制造强省建设,优先发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四个一”目标全面实现,全省规模工业增加值接近1.1万亿元,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000户以上,汽车产量突破100万辆,培育千亿工业企业1家。特别是华菱集团迈上千亿台阶,标志着湖南企业发展进入千亿时代。
1、坚持稳中求进,工业经济运行出现新气象。精准施策抓运行监测协调,将监测范围扩大到100家重点企业、30个重点县市区和50个重点园区。想方设法推动企业入规,预计全年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000户,连续三年超过1000户,年均拉动全省规模工业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长沙、株洲等市新增入规企业均超过200户。加强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为企业发展和工业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7年全省规模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分别达到39463.9亿元、10911.91亿元,增长12.4%、7.3%,这是2014年以来首次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2、突出试点示范,制造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衡阳市成功获批纳入长株潭“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长株潭衡“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建设推进大会召开,成为动员和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新的起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益阳、岳阳、娄底等市州加快推进制造强市建设。发布的三批共150个制造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长沙博世工业4.0项目成为中部地区示范项目,蓝思科技三期暨总部基地、中兴通讯长沙研发生产基地、长城电脑株洲基地等项目投产达效,比亚迪汽车工业基地、泰富重工智能制造生产基地等项目建成或部分投产,中电信息安全与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中联重科麓谷第二工业园、国家“两机”专项中国航发株洲航空动力产业园、彩虹邵阳特种玻璃等项目进展顺利,一批在谈项目积极推进。凝结众多湖南制造元素的C919大型客机、鲲龙AG600水陆两栖飞机成功首飞。
3、聚焦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部分领域实现新突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衡阳、娄底、郴州等市州因地制宜加快培育特色新兴优势产业链。再次发布3个产业链技术创新路线图,集中70%的制造强省建设相关资金支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年初确定重点推进的5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加快突破。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预计实现产值突破700亿元,全球首列无轨列车在株洲亮相。航空航天(含北斗)产业链预计实现产值突破300亿元,株洲获批国家首批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山河科技高原型轻型运动飞机获得适航认证,填补了国内空白。成立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先进储能材料及电动汽车、3D打印及机器人、中药等产业链预计实现产值612亿元、440亿元、390亿元,分别增长23.2%、13%、18%。
4、努力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提质增效出现新变化。出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华菱、中联、三一等一批企业突破困境,实现凤凰涅槃。移动互联网产业继续保持40%以上高速增长,2017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800亿元。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企业12家,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全面完成。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新增了一批独家品种,培育了一批“湖湘精品”,发展了一批特色产品,明康中锦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首款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6家单位获批国家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单位,9个项目列入2017年国家专项,评估认定了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两型工业企业。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一批节能环保企业发展壮大,绿色制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5、着力推进“三个融合”,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推进两化融合。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烟花陶瓷、医药食品、纺织服装等7个行业推进20个“制造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坚持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融合主攻方向,10个项目列入2017年国家专项,新增全国智能制造示范企业6家。新认定一批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体系效能型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全年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圆满完成,一批重点武器装备亮相朱日和阅兵。规划并启动全省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功举办高规格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推进会以及“走进商飞”产业项目对接会,推动中央军工集团与省内相关单位签署35项合作协议,民参军企事业单位总数突破100家,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大力实施“制造+互联网+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制造业企业与设计服务单位合作对接,全省已认定27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拥有2家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泰富重装被评为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株硬等一批企业和产品被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
6、找准发展重点,非公经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迈出新步伐。建立非公经济和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制度、指标体系、企业诉求意见处理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精准服务进园区”等活动,为精准培育规模工业企业提供了坚实基础。大力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认定的232家小巨人企业逐步成为制造强省建设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重要支撑力量。积极实施“全省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工程”和“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首批认定32家省级企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加快管理升级。不断加强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培育和认定核心服务机构266家、省级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04家。2017年,预计全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长8.2%。
7、注重精准服务,企业发展环境有了新改善。全年组织开展各类产业合作对接活动41场次,深受企业好评。推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保证金、降低用工用能物流成本,预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800亿元。持续开展百家重点骨干企业精准帮扶等系列服务企业活动,天仪卫星发射频率审批难等一批企业现实问题得到解决。组织企业参与国家和省多项技能竞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组建相对独立的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准入3900多家企业进入市场交易。长沙市出台含金量高的“长沙工业30条”,湘潭、衡阳等市州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措施,各地扎实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8、持续深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进入新阶段。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大力支持驻委纪检组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人员。组建财务处,强化对资金的监管。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着力加强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92.1%,得到省委巡视组的肯定。全面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选齐配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选举产生省经信委第二届直属机关党委和第一届直属机关纪委,支部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湖南省电力设施维护和供电秩序维护条例(修正)》顺利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办法》修订工作已经启动。依法强化无线电监管,查处打击“黑广播”、“伪基站”、违规设台等案件220多起、无线电干扰事件90余起,圆满完成十九大期间无线电保障任务,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持续推进全省经信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经验得到省委肯定和表扬。
2017年,在重点工作成绩斐然的同时,我委其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协会脱钩改革后,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建立“领导接访日”等工作长效机制,信访维稳实现“零上访”目标。加强军工和民爆行业监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获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继续保持平安单位称号,获评综治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结合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加强委属单位管理,特别是委属院校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靖州驻村帮扶、双峰联点扶贫督查工作得到省领导和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信息报送在省直部门名列前茅,新闻发布工作多次受到省委宣传部表扬。国防信息动员、组织人事和干部队伍建设、绩效管理、保密、门户网站建设和信息服务、机关文化、后勤服务、离退休干部服务、工青妇等工作都取得可喜成绩。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包括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费等)支出3322.32万元,比上年减少82.34万元,减幅为2.42%,主要减支原因是机关及相关参公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费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84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5.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末,省经信委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系委属院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5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