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省直管县市经(工)信局、财政局:
根据《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80号)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省委托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对各地申报的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进行了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为了保证核查结果的准确性和资料的完整性,需对部分项目的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详见附表)。请各市州、县市(由市州负责通知县市局)组织有关企业按要求尽快补充资料,并分项目整理成册于2011年8月24日前报送到湖南节能评价技术研究中心。逾期未上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处 郭 凤 0731-82212962
省财政厅经建处 曾 杰 0731-85165605
省节能评价中心 王洪才 13787134404
附件:湖南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项目审核意见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