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调整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国800MHz频段(806-821/851-866MHz)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进行调整。
此次频率使用调整坚持新发展理念,该通知根据数字集群通信用户需求、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结合我国集群通信使用特点,在保留原有TETRA(陆地集群无线电)技术体制基础上,明确PDT(专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技术体制可用于800MHz频段,此举进一步提高频率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强了该频段频率配置灵活性,为数字集群用户提供了更多技术选择和解决方案。同时,该通知充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新要求,通过进一步下放许可权限、明确免执照管理范围、规定频率使用率要求、制定相关技术体制过渡政策等方式,达到简化用户申请、保护现有合法用户使用权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目标。
该通知的发布,对保障相关行业和部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需求、降低用户建网成本、推动我国数字集群产业的快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附: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800MHz频段数字集群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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