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管理处规范权力运行措施得力
发布时间:2011-12-08 00:00
娄底市无线电管理处以建设“法治湖南”为契机,按照娄底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刚性标准、阳光操作、高效便民、监督有力”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机关权力公开运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无线电管理行政机关,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抓基础。修订和完善了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和流程,成立了由管理处主任张健任组长的权力公开运行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机关内部权力公开运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抓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权力运行结果的公开。向娄底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身申报了2012年权力公开运行的重大项目和时间步骤,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三是抓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果的考评,建立了权力运行绩效评估和检查考核制度,并把规范权力运行的检查考核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治、评先评优、任职用人的重要依据。
(供稿:娄底市无线电管理处 肖昌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