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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所有权是对物进行全面支配的典型物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所有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无线电频谱属国家所有,使国家作为所有者而成为这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具有全面的支配权,并排除他人干涉。其次,所有权要受法律限制,因为具体操作是通过国家授权的各级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的,其行使职权不得超出法律许可的范围,即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所有权要受到公法的限制,以保护社会公益为目的。再有,所有权排除他人干扰,即国家对无线电频谱资源所有权不得受不正当的侵夺、妨害或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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