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土地、矿产、河流、森林一样,无线电频谱也是一种重要而有限的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作为各种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基础和前提,无线电频谱资源在构建信息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一条款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无线电频谱作为国家资源的属性。
然而,随着我国无线电技术应用的迅猛发展,无线电频谱资源紧张的状况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已办理电台执照的无线电台站288.88万个。各种无线电技术和业务的广泛应用,使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各领域对频谱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对频谱资源提出了新的需求;国防建设的用频需求也在快速增长。这就需要无线电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科学配置无线电频谱资源,使之创造最大的经济社会价值。
小到手机、交通卡、遥控钥匙,大到飞机轮船、高铁地铁、飞船卫星通信,各种无线电应用都离不开无线电频谱资源,就像建造高楼大厦离不开土地资源一样。
无线电管理机构积极配合考试主管部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
图为无线电监测车在考场周围监测可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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