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贯彻无线电管理条例 依法落实频率使用许可规定
——岳阳市经信委召开4G用频协调会议
2018年5月25日,市经信委总工程师李智在市政府9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电信与移动4G用频协调会议。中国移动湖南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岳阳分公司、中国铁塔岳阳市分公司相关分管业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负责人和执法专干等参加。会议就电信岳阳分公司擅自占用1875-1880MHz频段导致移动TD-LTE 4G基站受到严重干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达成了共识。
会上,李智还专门组织学习了国家新版《无线电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着重强调了“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不得对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他督促各方应维护法律法规权威、构建良好无线电波秩序,以保障广大公众移动通信用户权益为出发点,做到依法用频设台,切实消除干扰带来的各种影响。与会者一致同意李智就电信与移动4G用频协调提出的三点要求:
一、岳阳电信分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整改到位,在2018年6月3日前全面退出擅自使用的1875-1880MHz频段,并将整改、退频情况上报市经信委。否则市经信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移动岳阳分公司应按照工信部无函〔2015〕521号《关于同意给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TD-LTE系统增加分配频率的批复》文件精神,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将TDD系统工作频率由原1880-1990MHz频段调整至1885-1915MHz频段,以避免来自FDD基站的干扰。
三、无线电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各运营商的服务力度,消除干扰。
此前,因岳阳电信在市、县城区大范围擅自使用1875-1880MHz频段,从而导致岳阳移动有1300多个4G基站被电信4G基站严重干扰,至5月上旬仍有84个站点被电信干扰。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做了大量调查和协调工作,深入研究电信公司认为可以作为频率使用依据的工信部2015年第80号公告的性质和适用性,向岳阳电信指出,该公告是为了保障我国1800MHz、2100MHz IMT系统间的兼容共存,制定的IMT系统基站射频指标及台站设置要求;但该公告不是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不能作为岳阳电信分公司可以使用1875-1880MHz频段的法律依据。
(供稿:岳阳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科 陈华)
4G用频协调会现场。摄影/周峰琦
李智听取移动公司有关申诉。摄影/周峰琦
李智约谈电信公司分管业务负责人。摄影/周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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