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7日,市经信委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市公安局查获了黄某某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案。
依据法定程序,无线电管理部门于2018年3月9日向黄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告知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2018年4月13日,无线电管理部门向黄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这是株洲市今年开出并执行到位的首例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株洲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将继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设台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台站的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供稿:株洲市经信委 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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