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邵阳市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近几年来,随着3G和4G技术的不断推进,通信产业发展突飞猛进,支撑无线通信发展的基站建设,暴露的问题却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尖锐,居民阻工、上访案例不断增加,有时甚至需要公安部门协助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基站建设单位由于工作量大,工期赶进度,大量基站建设没有办完报批手续就施工,基站建设的合法性遭到质疑;二是基站建设没有纳入城市建设整体规划,部分基站设计、选址不尽合理,重复建设,引起居民质疑;三是居民对基站电磁辐射产生模糊认识,导致发生强行阻工、上访等现象。
针对通信基站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邵阳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通信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通信运行商的意见,并到外地考察学习,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文程序,形成了现行的《办法》。
《办法》共有五章24条。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办法》出台的依据,相关概念和范围的界定。明确了市无线电管理处为基站建设的监管单位,重申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提出了基站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并适度超前,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共享、安全环保的原则。第二部分为基站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突出了规划先行的原则。《办法》第6条规定市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整体规划,会同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中心城区移动通信基站选址布局专项规划(中长期),基站建设单位依据专项规划编制基站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强调了基站建设要符合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城区基站设施原则上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对基站建设单位年度实施计划,新建或改(扩)建基站,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等项目中的基站建设提出了要求。第三部分为基站建设的管理。对建设主体、基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在基站建设中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明确重申,提出了新建基站应符合城市市容景观美化和环保的要求,尽量采用小型化、隐蔽化、美观化的建设方案。这对城市美化,减轻电磁辐射,减少市民上访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提出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大型商场、宾馆酒店等所属建筑物,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应向基站建设开放,减少了在居民密集区建基站的压力,体现了基站建设的公益性。第四部分为基站监管。重申了无线电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并对基站建设单位,社会单位和个人对基站运行维护提出了要求。第五部分为附则。明确电力、铁路、公安、人防等部门移动通信专网中的基站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供稿: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处 贺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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