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查处一起卫星电视干扰器干扰广电案件

发布时间:2012-12-03 00:00

    近日,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处查处了一起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干扰器案件。1121日,管理处对当事人邵阳县罗城乡有线电视承包人唐长华作出没收非法设备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近年来,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干扰器现象屡禁不止。1023日,邵阳市委宣传部将邵阳电视发射台《关于请求查处无线电视信号受到干扰的报告》批转市无线电管理处。邵阳市管理处根据监测站监测情况和相关案件的查处情况,于1026日向王化平副部长作了专题汇报,明确提出“此干扰属广电部门内部产生,应由广电部门自查,自查不出原因后我们再查”的建议。116日起,邵阳市管理处派出技术人员分别到大祥、双清区进行排查,在两区范围内都没有发现干扰信号。为了定位该干扰信号,总工程师卿光清爬上60米高的广播发射塔,经频谱仪反复监测,在相对正北175°方向发现一微弱梳状信号。随后,排查小组对邵阳市正南方向邵东、邵阳县等毗连市区的乡镇进行排查。1120日在邵阳县罗城乡唐某家三楼发现了一个非法安装的无线电干扰器。经调查,该干扰器是该乡有线电视承包人唐长华违法安装。当天下午,管理处主任贺新龙带领市、县公安部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调查询问后,当场没收了此非法设备,邵阳电视发射台受干扰的三套节目全部恢复正常。

    针对有线网络公司违法安装干扰器扰乱无线电信号的现象,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处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议,请求市委宣传部责成广电管理部门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坚决落实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禁止非法安装干扰器的相关文件规定,坚决制止有线网络公司及乡镇承包人违法安装干扰器的非法行为。

                                                                             (供稿:邵阳市无线电管理处 文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