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工作,近日,我省组织召开了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改座谈会。省经信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熊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无委办主任赵兴舟、省经信委法规处处长王惜珍出席会议。省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邹伟主持会议。
熊琛总经济师强调,无线电管理工作是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权是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行政职权,实施和运用好这项职权,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保障。裁量权基准是保障行政处罚职权合法、有效、合理实施的重要环节,制定严谨、合理、科学、操作性强的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必须充分重视、迅速行动的工作,希望省无委办和委法规处紧密配合,严格按照省经信委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修订工作方案》的统一安排,把这项工作认真、及时完成好。省经信委法规处和省无委办要认真总结、梳理各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提交完善、合理、实用的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报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后尽快以规范性文件下发执行。熊琛总经济师还就今后我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王惜珍处长就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形和基准格式要求、省经信委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工作安排等作了详细介绍。赵兴舟主任就无线电管理的立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出台、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的具体情形作了详细讲解。各参会代表结合自身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对行政处罚过程中出现的裁量权适用情形和标准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对行政处罚的裁量情形和基准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来自长沙、株洲、益阳、常德、邵阳、郴州、娄底7个市州无线电管理处主任和行政执法专干及益阳、常德两市无线电管理试点县协管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