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阳市无线电管理处积极协助市委宣传部妥善处理了衡阳人民广播电台与衡南县人民广播电台相互投诉对方干扰广播信号传输覆盖事件,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确保了双方依法办台、和谐发展。
6月初,衡阳人民广播电台、衡南县广播电台先后向衡阳市委宣传部和衡阳市无线电管理处投诉,均称对方存在占用己方频率、扩大台站发射功率、超范围传输广播信号、进行恶性新闻竞争等问题,强烈要求维护自身权益。接到投诉后,管理处及时对两家广播电台的呼号、电台执照、使用频率和设备型号、功率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7月13日,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管理处、市文广新局及互诉双方召开会议,在认定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对互诉事件进行了调处,并形成最终处理意见。鉴于衡南县广播电台因县治乔迁,存在擅自变更发射台址、扩大发射功率等问题,管理处要求其由正式播出转为试播整改,按规定调整设备发射功率,待设台审批手续办理之后再正式开播。9月份,管理处与市文广新局对两家广播电台落实补办设台手续、进行设备整改、规范节目内容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供稿:衡阳市无线电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