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省经信委制定了《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于近期印发执行。
《办法》共13条,从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产权归属、管理原则、有关各方职责、日常管理、信息化管理、资产调配、资产处置等方面全面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办法》将对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固定资产的规范管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办法》是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制定的。《办法》从去年9月启动编制, 12月书面征求了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和省监测站等单位的意见。今年2月,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协商沟通,省财政厅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2月17日,《办法》经省经信委委务会审核通过。2月28日,省经信委印发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