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县级无线电管理协管员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12-30 00:00
    近日,省无委办向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批复,同意宁乡县等12个县(市、区)作为无线电协管员试点工作单位,标志着我省县级无线电管理协管员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开展县级无线电协管员试点是我省今年无线电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省无委办要求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加强对县级无线电协管员试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省无委办有关文件要求和各市州制定的工作方案,与开展试点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无线电管理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的事项、权限、范围、程序、责任等,确定试点县协管员人选,并制定无线电协管员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工作计划和任务。省无委办将在2012年6月组织对试点县无线电协管员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目前,我国无线电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国家和省两级管理的模式,地市级作为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县级没有无线电管理机构。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无线电应用的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对县级区域的无线电管理成为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难点,不少县(市、区)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县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为此,省无委办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级无线电协管员试点。11月初,省无委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县级无线电管理协管员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积极响应,加强与有关县(市、区)政府的沟通协调,扎实开展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确定了试点县(市、区),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