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度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发射设备年检工作情况,为加强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管理,消除干扰隐患,省无委办于2011年5月25日发文,部署年检不合格基站发射设备整改工作。
省无委办要求各公众移动运营商及时采取措施,对设备年检功率超标、频率误差超限的基站发射设备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对于杂散发射等指标不合格的设备要分析产生原因,消除基站设备自身因素,避免产生干扰。运营商应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情况报所属市州无线电管理处。
省无委办要求各市州无线电管理处加强监督检查,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已完成整改的基站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抽测复检,确保整改合格。8月31日前将整改督查情况书面报省无委办。
省无委办要求各公众移动运营商加强对基站无线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确保无线电发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要求。对于设备年检发射功率、频率误差等重要技术指标不合格的移动通信基站,拒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