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省直属机构:
《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2日
办法下载:《湖南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eca/uploadfiles/1/swxdjcz/201411/2014111308590312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