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成立于1975年,是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直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省委编办登记注册的湖南省电子信息行业检验检测、评价、认证、研究权威机构,是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公益事业单位的要求,依据国家标准(GB)、国际标准(IEC)、行业标准和客户标准对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软件和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安防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医疗电气设备、通讯产品以及电子仪器设备等进行质量监督、检验、鉴定和评价、并提供计量校准、技术咨询、标准化服务及相关专业人才培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工信厅机关纪委、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其中管理岗位计划招聘1名,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湖南电子信息”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公开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08:00至2024年11月19日18:00。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xcygkzp@163.com,并与院人事部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笔试相关事项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事项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A1、A4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A2、A3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人事部门0731-85121992
举报电话: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纪检监察室0731-82291096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教育处0731-88955338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731-88955596
附件1: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