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
软件开发单位 |
测试目的 |
该项测试主要为了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工作,对软件产品进行登记测试。测试结束后,为软件产品提供国税系统认可的、全国范围适用的、权威的软件登记测试报告。同时该测试报告还是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及软件企业评估证书申报必要条件。 |
提交资料 |
1、提交计算机软件登记测试委托申请表(封面、委托方两处盖章)。 |
测试内容 |
对功能性中适合性、信息安全性中保密性、用户界面、用户文档进行测试。通过测试检测表明软件功能基本实现,运行基本稳定,操作方便,用户手册描述完整正确,是否达到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规范的要求。 |
输出成果 |
对软件测试的特性进行评价,评价的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
测试周期 |
申请材料通过审核正式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可提交结果(即《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